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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公共服务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的公示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环节,现将拟录用人员信息、政审、体检工作安排,公示如下: 一、拟录用人员信息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30名,详见《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公共服务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信息》。 二、政审安排 (一)请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在2018年01月05日前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凡政审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用资格,其名额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产生; (二)递交材料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盛世华庭A1座2610; (三)联系电话:0351-3088612 联系人:孟老师。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18年01月08日上午08:00。 (二)体检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心医院二层体检中心(府西街解放路口)。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红底一寸照; 2、体检前几天请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喝酒,不熬夜,体检当天需空腹验血,不要吃早餐也不能喝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其名额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产生。 四、其它事宜 根据面试情况及岗位需求,本次拟录用人数不变,共30名,个别岗位人数有所调整。岗位1(普通岗位)拟录用人数27人,岗位2(特殊岗位)拟录用人数2人,岗位3(特殊岗位)拟录用人数1人。 咨询电话:0351--2599122
2017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