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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招聘办案辅助人员

2017-09-22  关于太原青创招聘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延长报名时间的公告

现受太原市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委托,太原青年创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办案辅助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办案辅助人员4名

二、岗位职责

   根据太原市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安排做好案件辅助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具体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学历:全日本科及以上学历 ;

4、专业:法律专业(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

6、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7、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立案审查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党籍纪律处分,或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虽未受过治安处罚,但本人有劣迹行为的;

5、有吸毒、贩毒行为的;

6、处于孕期、哺乳期的。

四、工作待遇

(一)薪资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人/月。

(二)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五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8:00至9月22日17:30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如报名人数达到20人,提前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太原市府西街110号。青年宫一层,太原青年创业服务中心培训学校(乘车路线:乘坐803、807、6、602路公交车在漪汾桥东下车)。

电话:0351- 2599122 李老师

(二)报名资料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携带如下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近期同版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背面写清姓名);

(3)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自身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名登记表2份(请报名者下载《太原青创报名登记表》打印并填写)。

2、资格审查:

太原青创根据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内容: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逻辑性、应变能力、组织协调与人际合作、专业知识等。

面试名单及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请随时关注太原青创网,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由太原青创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报告》由太原青创统一领取。凡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用资格,其名额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产生。体检具体时间电话短信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需在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凡未按时提交政审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用资格,其名额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产生。提交资料的具体时间电话短信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六)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与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由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太原市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

 

 

太原青年创业服务中心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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