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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太原青创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因业务发展需要,太原青创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驾驶员。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人员需求 为保障我公司业务正常运行,现招聘医院120急救站驾驶员6名。 三、岗位职责及报名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做好车辆驾驶工作,配合医务人员完成院前急救任务及相关工作; 2、熟练掌握驾驶技术,熟悉辖区地图及交通情况,安全快捷完成急救任务; 3、值班驾驶员提前10分钟接班,做好车前交接,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对出诊车辆车况、燃油认真检查,保证出诊车辆正常状态; 4、值班期间驾驶员应保持待命状态,接到调度指令,2分钟内出车,现场负责组织抬担工作; 5、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规定,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出诊须遵守交规,非必要不得违章逆行、闯红灯; 6、抵达医院后协助医护人员与院方交接患者,在外出诊期间应配合医务人员完成抢救工作; 7、车辆返回分站,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停放好车辆,做好出诊记录; 8、根据患者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积极配合完成急救转运任务; 9、聘用人员应根据医院的工作要求服从安排,并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报名条件 1、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无犯罪记录(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55岁以下; 3、驾驶证: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型以上(包括B型); 4、驾龄:3年以上; 5、学历: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6、能力素质要求:拥有扎实的业务素质,娴熟的驾驶技能,清晰敏锐的观察及处置能力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所有人员均应进行岗前培训,经合格后方可从事院前急救工作; 7、身体要求:健康(无传染病及身体缺陷); 8、其他要求:曾从事过120急救工作、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取得120急救资格证、太原市户籍等人员优先; 9、工作范围:从事急救保障工作。 四、工资待遇 (一)薪资待遇:4000元/月(含考核); (二)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商业意外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1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大盛世华庭A1座2610(乘车路线:乘 坐25、615路公交车在北肖墙坝陵南街口下车,809路公交车在坝陵南街北肖墙口下车)。 3、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请应聘者下载《太原青创报名登记表》打印并填写); (2)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 (5)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毕业证书、学位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8)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支付宝健康码、行程码纸质版各2份。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在案。 (三)面试 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太原青创”官网及“太原青创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 备注: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支付宝健康码、行程码、5天核酸检测报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政审 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拟聘取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思想品质、违法违纪等情况。 (六)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确定聘用的人员在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聘用人员将与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六、其他 (一)太原青创官网(http://www.tyqc.com.cn); (二)“太原青创人力资源”微信订阅号(微信号:tyqcrlzy); (三)咨询电话:0351-3088612 七、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以“太原青创”官网及“太原青创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二)疫情期间注意个人防护,招聘各环节须提供本人支付宝健康码、行程码、5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并全程佩戴口罩; (三)应聘人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补充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由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 转载者不得加载,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