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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参保服务简介

灵活参保简介

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采取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100%作为基数

享受养老保险: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部门批准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退休养老金,可在指定的银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后享受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养老保险待遇。

享受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的,经劳动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办理方可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限,累计缴费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达规定的,按退休时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00%为基数足额补缴后可享受太原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后享受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身故提取:

1、参保人员退休身故后可享受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未领取完连同个人账户金额退付。

2、未退休身故只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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